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
发布日期:2019-11-01
信息来源: 扎兰屯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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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名称)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对象 | 个人 |
责任部门 | 扎兰屯市公安局 |
设定依据 | 《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办理材料 | 1、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2、除团队旅游类事由外,均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
收费情况 |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签注20元/件, 二次签注40元/件, 三个月多次或一年多次签注100元/件,根据计价格[2002]1097号 |
联系电话 | 0470-3202899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点 | 扎兰屯市公安局 |
表格下载 | 无 |
示范样本 | 无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受理标准 | 无 |
材料份数 | 原件一份 |
材料要求 | 无 |
是否必须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