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申报办理
发布日期:2019-11-01
信息来源: 扎兰屯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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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名称) | 出生申报办理 |
对象 | 社会公众 |
责任部门 | 公安局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办理材料 | 1、《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新生儿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新生儿《血型化验单》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核准 |
申请条件 | 1、《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新生儿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新生儿《血型化验单》 2、可随父或母选择落户 3、当年出生的,手续齐全可到派出所当场办理,跨年度的需市局审批。 |
收费情况 | 无收费 |
联系电话 | 0470-3202899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理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点 |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表格下载 | 无 |
示范样本 | 无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来源渠道 | 身份证申请人自备 |
受理标准 | 无 |
材料份数 | 原件一份 |
材料要求 | 无 |
是否必须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