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
扑救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原则为核心,以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为目标,坚持扑救森林火灾“三打”原则(即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建设规范、完善、科学、快捷、有效的森林扑火体系。
二、柴河镇扑救火灾组织机构
组 长:吴金锁 柴河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龙振平 柴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刘 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马玉婷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魏子凡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艳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韩维连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孟凡蕊 副镇长
文 明 副镇长
李鹏鹏 党委委员、副镇长、柴河派出所所长
王 焱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高福常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李 明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潘永泽 自然资源所所长
葛鹏宇 柴河学校校长
曲爱莉 柴河卫生院院长
王振宇 柴河供电所所长
刘瑞敏 振兴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邢淑丽 石桥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宏婷 绰尔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三、扑救火灾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一)火场临时指挥部
1、领导机构:由火灾发生地的镇政府、林业局、农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2、主要职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就近组织力量迅速进行扑救;前线指挥长到达时,向其汇报火场情况,将火场扑救指挥权移交前线指挥长,并协助做好扑救指挥工作。
(二)前线指挥部领导机构
1、人员组成
指挥部由镇政府负责人、林业负责人、森林防火巡查队人员等组成,指挥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2、主要职责与工作要求:
(1)主要职责:迅速了解火场基本情况,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迅速研究确定扑救方案和各扑火队伍的进入火场路线及所要到达火场的位置,扑打火线的长度、区段和任务并实地进行安全教育,确定火场扑火队伍与“前指”与“后指”的通讯、联络方法;准确地向扑火队伍下达扑火命令,时刻保持与扑火队伍的联系。及时了解各扑火队伍扑打情况,解决火场出现的新问题,保证扑火队伍的食品以及机具、燃料等物资的供给;定期向“后指”汇报火场扑救情况和火场出现的新问题,请求“后指”成立后勤组、交通组、医疗组等。
(2)工作要求:消防救援大队专业人员要做好前线指挥长火灾扑救的参谋;森林防火巡查队要在火灾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往火场,并协助镇防火办对起火原因进行立案调查;前线指挥部所有指令必须由前线指挥长发布,包括与“后指”通讯联络。
(三)总指挥部
总指挥部设在镇党委书记办公室,指挥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指挥长确定的镇党政有关领导担任。
总指挥部主要职责如下:
1.听取火灾现场扑救情况的报告,弄清火场准确位置和范围,火场扑救人员数量,火场发展趋势;立即审查、批准前线指挥部拟定的扑火方案;
2.动员和组织后备扑火力量赶往火灾现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呼援,并及时报告火势情况;
3.组织后勤、运输、医护队伍,保证扑火物资的供给、伤员的运送、扑火人员食物供应等,并保证通讯畅通。
(四)下设机构及其职责
(1)交通运输组。由柴河交警中队负责,保障扑火道路畅通,迅速调集车辆输送扑火队伍及扑火物资;
(2)秩序稳定组。由柴河派出所负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迅速组织人员赶往火场,负责火场秩序维护;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迅速携带有关医疗器具、药物赶往指定地点负责救护伤员;
(4)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服从总指挥部指挥调度,接受火情命令后,迅速组织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扑火和筹备扑火物资,及时发送前线扑火人员所需食物、照明等生活用品。
(四)火情登记流程
一、报警:发生森林火情,当事人或首发现人必须迅速向镇人民政府或镇农技推广中心报警(报警电话:0470—3868110、0470—3868403)
二、接警:派出所、镇政府、林业站工作人员接报警后,必须向报警人详细询问火情发生的详细地点及相关情况,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分管领导。
四、火灾扑救基本程序
(一)各社区、有关单位接到火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火场,组建临时指挥部,并确定临时指挥员指挥火场扑救。
(二)临时指挥员根据需要,有权调动和使用本地人员、通讯工具、扑火工具投入战斗,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临时指挥员到达火场,迅速了解火情基本情况包括火势、气候、方位等要素,应立即报镇人民政府,镇政府值班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带班领导及分管领导,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报告,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视火情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四)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迅速通知组建扑火“前、后”指挥部,并确定扑火指挥人员,行使指挥职责,并通过广播迅速动员当地居民(不包括妇女、儿童或特殊人群)。
(五)“前指”到达火场后,迅速接管扑火指挥权,了解火场基本情况,及时报告总指挥部,总指挥部根据“前指”要求组织镇义务扑火队伍等后续人员投入扑救或待命。
(六)总指挥部要保证交通运输、通讯联络畅通,医疗救护及时到位,后勤物资保障供给,根据“前指”需要及时配送。
(七)“前指”组织力量扑灭明火后,必须消灭余火,并安排人员看守火场,确保无死灰复燃隐患后,才能撤离留守人员,报后方指挥部解除火情。
五、扑火队伍设置和森林扑火指挥原则
(一)扑火队伍的设置和调集程序。
1.全镇扑火队伍设置:全镇共建立三个梯队的扑火队伍体系。第一梯队:柴河镇半专业消防队伍人员。
第二梯队:镇民兵队伍。
第三梯队:群众消防队伍。
2.调集原则:先近后远,先半专业扑火队伍,后群众的原则。
(二)森林扑火指挥原则。
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统筹兼顾,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则;以积极扑救,不消极防守的原则;集中优势兵力的原则;捕捉有利时机的原则;讲求安全完备的原则。
六、善后处理
(一)出现伤亡情况的处理。因扑救火灾而伤亡、致残的国家或非国家职工的医疗抚恤和扑火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处置。
(二)火烧林木的处理。火灾扑救结束后,镇林业站要对火烧林木加强保护,在报经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采伐更新。采伐的规格材纳入全镇年采伐限额计划。对森林火灾迹地,要在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火烧迹地调查与立案。镇林业站要及时认真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迅速对火灾起因进行立案查处,重大火灾由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七、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镇、村两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实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火灾报告制度,加强林火监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火灾发生半小时内,社区主要领导要到位,1小时内镇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和社区领导到位,2小时内镇主要领导要到位。镇政府和居委会要真正做到有组织、有目标、有责任,及时“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不等不靠,同时要认真做好火场清理,防止死灰复燃,把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近程度。
(二)深入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要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提高全民防火、扑炎意识。中小学校要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三)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巡查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巡查队员的管理,监督队员上岗执勤,强化火情监测,加强对野外用火的查处。
(四)镇、社区要全力以赴抓好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森林防火实行镇挂点领导、驻村干部挂钩负责制,实行社区一把手对本社区森林防火负责制。森林火险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把住上山路口,组织护林员进山巡山戒严,特别是重点火险区,要采取坚决措施,死看硬守,不留隐患。
(五)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各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镇政府(值班电话:0470-3868403)和社区,要把火灾发生的地点、山名、火灾位置、火情、火势以及现场扑救情况报告清楚。
(六)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要组织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抓好森林防火巡查扑火队的建设,做到扑火工作的组织、责任、措施、灭火器材和后勤保障全面落实。
(七)镇政府、各社区要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管责任人,防止无知纵火。